纺织服装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按照《塔里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院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及科研副院长及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学科带头人、学位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规范开展各项考核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胡中显老师负责日常事务协调。
(二)成立复试小组
设纺织工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教授担任,成员由本学科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具体实施复试要求、流程。学院纪委书记作为监督员负责现场监督工作。学院安排至少2名人员负责现场记录、组织协调及考生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规范行为,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选派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录取工作。
(二)科学性。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纺织工程专业学位特点设计复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于4月3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于4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复试小组人员胡中显老师通知到考生本人。
(三)复试的基本要求
1.复试成绩要求。
按照《塔里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复试资格审核。
(1)考生需提供复试审核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健康情况表、诚信复试承诺书、1寸蓝底照片3张,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名时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上的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复试参考材料: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或毕业论文摘要(往届)、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或专家推荐信及简历。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主动配合学院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复试。
(四)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
按照《塔里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六)复试的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核的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部分
(1)具体内容
专业课测试: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
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拟录取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
(2)具体要求
笔试及加试科目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试卷的命制及保管严格按照初试自命题科目试卷相应要求执行,纺织工程专业复试、加试科目见下表。
专业 |
方向 |
复试科目(开卷) |
加试科目(开卷) |
085604纺织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纺纱学》 |
1.《化学纤维概论》 2.《纺织化学》 |
2.面试部分
(1)具体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察。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主要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④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根据纺织工程专业特点设定英语测试内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具体要求
①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③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严格统一;
④面试部分满分100分。
注:
1.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笔试、面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缺考。
(七)体检
复试前考生需提交《塔里木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情况表》,如实报告是否曾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是否存在身体残疾或家庭病史等健康状况。所有考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5.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学习方式不接受已复试考生的再次调剂申请。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各学位点要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3.考生调剂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申请,并在我校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步骤,接到复试通知及拟录取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
五、录取
(一)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5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初试成绩总分换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
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注:初试成绩含加分。
3.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学院根据总成绩按专业排名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排名依次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中面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情况,按照2026年招生计划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六、信息发布和公示
复试、调剂、拟录取等相关信息在研究生处网页进行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再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七、监督和复议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全面督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举报监督电话
研究生处:0997-4682652
学校纪委:0997-4680139
纺织服装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997-4681365
八、严肃纪律
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要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
未尽事宜均按《塔里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